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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2-14
进军伦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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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——我决定要离开安逸的兰卡,到伦敦背水一战。】
一个星期2晚在鱼条中餐外卖店打工,虽然也开始习惯这份洗洗刷刷做饭扫地的工作,但是心里还是天天叫嚣要脱离这个鬼地方——虽然我是那么的喜欢宁静的兰卡,但着种朝不保夕前路茫茫的生活实在让我心焦。用first signitre——次日送达的签收信寄出了N封求职信,然后又电话追杀到公司之后,终于得到了凤凰卫视欧洲台对我的实习申请的回复——我得到了一个面试的机会。虽然只是面试,但是我决定要离开安逸的兰卡,到伦敦背水一战——假若面试失败,就在伦敦打工。
于是,我收了几件衬衣,一套西装,一件体面的黑大衣,一件防水棉袄以及打工套装——白衣黑裤黑皮鞋,连上手提电脑及一盒鱼罐头塞入一个小皮箱,再背上睡袋,买了一张单程的长途车票就到了伦敦。基本上我的家当都留在了兰卡,不是打算回去,而是方便移动——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超级游牧民族,哪里有机会,哪里有工作就往哪里跑,东西多了不好动。
到了伦敦,遇到的第一件恶心的事情就是那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房东。朋友告诉我她家楼上还有个空房间,让我联系她房东。对方知道我是短期的过路客,开口就是100英镑一个星期。我一咬牙还是答应了,打算先住一段直到找到合适的房子。结果,就在第二天早上,我接到了那个房东的电话让我马上搬走,理由是觉得我不礼貌。我自问我跟他打电话都客客气气的,什么时候不礼貌了?结果就在10分钟之后就有人来看房子了,之后第二天那个看房的人就住了进去——一个长期的租客。算了吧,我是短期人家是长期,在商言商我也理解,可恶的是那房东就连我跟我朋友再挤一晚上也不准——之前朋友的家人来住过“花了很多水电费”。大家都是中国人,至于吗?
于是落难的我只好向大忙人冰哥哥求救。当天晚上,冰哥哥就拎着我这个可怜虫到了他住了2年多的hostel。屈指一算,自《人在他乡》分别以来,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面了,想不到在这种情况相见,他还笑说我不到落难也不来找他。
冰哥哥这个长期租客让我沾光得到了优惠,12镑一晚的单人间在伦敦基本比恐龙还稀有。Hostel里住的大部分是学生——黑人、印巴人,而且也多是长期租客。这个名叫International House的廉价客栈,就像是贫穷的游牧民族们的聚居地。无论如何,我总算不至于流落伦敦街头。在此谢过冰哥哥以及将房间廉价租给我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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